信息披露的基本方针
本公司在向股东、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披露与本集团相关的信息时,遵循以下基本方针: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遵守《金融商品交易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 及时性
一旦发生应披露的事实,将及时、适当地披露该信息,不无故延迟。 - 透明性
在披露过程中重视透明性,确保信息披露基于事实。 - 准确性
在披露信息时,力求表达清晰,避免引起误解,提供必要且充分的信息。 - 公平公正性
在披露过程中,确保面向所有利益相关者公平、公正地披露信息。
本公司根据《丸运集团经营理念》及《丸运公司治理指导方针》的宗旨,制定IR基本方针与信息披露体制,旨在履行对股东及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的说明责任,建立长期信任关系,并促进可持续成长与提升企业价值。
本公司在向股东、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披露与本集团相关的信息时,遵循以下基本方针:
本基本方针适用于以下披露信息:
中期经营计划、决算说明会资料等。
本公司对于符合及时披露规定的信息,将通过东京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及时信息披露系统(TDnet)予以公开,同时也会在本公司网站上发布。此外,对于不属于及时披露范围的信息,本公司亦将遵循基本方针,设法确保信息能够适当地传达给各利益相关者。
本公司在向股东、投资者等进行信息披露与对话时,重视开放式沟通,努力说明本集团的经营状况等信息,同时,将通过对话获得的评价与意见等反馈给经营管理层。
本公司原则上,在信息未正式披露前,不会向第三方传达内幕信息。
本公司规定,从每个季度财务期末日的次日起至该季度财务报告发布日为止的期间为“沉默期”。在此期间,公司将避免就决算及业绩预测等相关事宜发表评论或回答问询。但是,若发生属于及时披露范围的重大事实,则不受此限。
本公司披露的业绩预测及展望,是基于信息披露时点所能获得的有限信息而做出的判断,其本身包含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未来可能因各种因素导致实际业绩等与预测发生差异。